建质[2010]17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奥运工程、世博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的相继建设,促进了工程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应用。
为适应当前建筑业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加快推广应用促进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我部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印发你们。请各地继续加大以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促进建筑业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技术创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
建质技函[2010]82号
关于公布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咨询服务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新修订的“建筑业lO项新技术(2010)”日前已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咨询服务单位名单公布。各地区、各部门在推广应用中需要咨询服务的,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3、中建材料研究中心
4、中国模板协会
5、中国安装协会
6、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
7、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8、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O、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工作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协调,联系人:
肖绪文 单彩杰
电话:010__88082618
传真:010—88082839
地址: 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8层科技部
邮编:100037
附件1: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
建筑业10项新技术(1)
建筑业10项新技术(2)
建筑业10项新技术(3)
建筑业10项新技术(4)
建筑业10项新技术(5)
建筑业10项新技术(6)
建筑业10项新技术(7)
建筑业10项新技术(8)
建筑业10项新技术(9)
建筑业10项新技术(10)